決賽內容
- UniBread烘焙王
- 一種熱情,一種文化,
一種生活,一種語言,一種認同,
一個無可取代的夢想實踐
比賽項目
世界麵包
| 項目 | 作品規格 |
|---|---|
| 標準麵包 | 使用4公斤的麵粉,選手自行選擇配方及製作方式,製作以下項目:
quick_reference 「標準麵包」項目會在比賽開始後7小時進行試吃與評分。 |
| 健康營養麵包 | 使用不同種類的麵粉製作麵包
這款麵包將根據其成分和營養價值進行評分,可以參考「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」來了解食材所含的營養價值: captive_portal https://consumer.fda.gov.tw/Food/TFND.aspx?nodeID=178 請於「作品成份表」中,說明這款麵包主要訴求的營養方向與營養價值。 |
| 手揉麵糰 | 比賽第一天的的前置時間,由助手在選手的監督下,手工方式揉製4公斤麵糰,僅能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一種或多種有機麵粉,不得添加任何種子或其他穀物,食鹽用量須遵守每公斤麵粉最多13克的規定;完成後之麵糰須於 16°C(恆溫) 環境中隔夜發酵。 製作品項與數量:
quick_reference 「手揉麵包」項目會在比賽開始後6小時進行試吃與評分。 |
| 三明治麵包 |
此項目的麵包可以自行決定使用比賽項目中的麵包切片再加上配料,或製做新的麵糰、在烘烤前將配料直接加入麵糰中一起烘烤。所有配料須由選手自行準備。 此項目會依據其成分和營養價值進行評估。無論是麵包還是配料成分,都應該致力於減少飽和脂肪酸、提供多種蛋白質來源和確保纖維含量。 |
甜麵包
| 項目 | 作品規格 |
|---|---|
| 折疊裹油麵糰麵包 | 所有折疊裹油麵糰產品必須為甜的口味,且其餡料必須在烤焙之前填裝完成。 使用1.7公斤麵糰(±25g,不含裹油重量)製作以下產品:
quick_reference 「傳統可頌」項目會在比賽開始後6小時進行試吃與評分。 |
| 布里歐麵包 | 使用1公斤麵粉製作以下產品:
|
beenhere 定義:
「精品級」的產品是指,外觀上具有藝術性,並且講究極致風味的產品,產品需含餡並且有裝飾。
「可商業化」的產品是指,一般麵包店可每天於店頭製作、銷售的產品,其售價必須是消費者可負擔之價格。
藝術麵包
| 作品規格 |
|---|
|
藝術麵包必須是可以食用的,因此任何非食用的材料、支架、黏著劑、色料等,皆不可使用;禁止使用翻糖糖膏(糖與蛋白的混合物);煮糖只可使用於藝術麵包的接著組裝;為確保作品保存性,允許使用食品級亮光漆。 藝術麵包的色彩呈現以一般麵包應有的顏色為主,可運用料理技巧或食材(可可粉、濃縮咖啡液、雞蛋、堅果穀物....等)來做麵糰的顏色變化,選手需參考以下色階來做為藝術麵包主要使用的顏色,由乳白、咖啡色到黑色,或任何介於中間的顏色。 但是,其他色彩(需為可食用材料)亦可使用於點綴裝飾藝術麵包的視覺效果。 |
比賽注意事項
- 參賽作品須指定使用「統一麵粉」、「麥典」品牌之麵粉,與「統清」、「Valio」品牌之烘焙油脂。
※如需諮詢指定使用原料,敬請連繫各區經銷商,或服務專線06-2536789統一麵粉分機6323,統清分機6973。 - 參賽作品之使用的所有材料(包含裝飾物)必需是可食用食材。
- 參賽作品不得使用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疑慮之作品(例如:作品外觀或內容物包含WBC經典賽標誌、中華代表隊隊徽、奧運五環會徽、吉伊卡哇、小小兵、哆啦A夢等有侵害他人商標、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疑慮之裝飾物、外型或圖案等)。
- 參賽作品不得有店家logo或名稱等相關訊息披露。
決賽評審方式
- 進入決賽選手需於2026年9月30日(三)前提交決賽作品之作品成分表,決賽作品可與書面審查、初賽內容不同。
- 於2026年11月進行決賽(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),比賽時間8.5小時,比賽的前一天,各參賽選手有2小時時間(預計為比賽前一天的15:00-17:00)預作準備,可以製作預發酵麵糰、配料,甚至主麵糰等任何比賽相關的準備工作,選手可視需要使用烤箱,或將產品至於烤箱中隔夜。
- 決賽依照下列評分標準進行評分與試吃,決賽選手的比賽作品會先依本規章「比賽項目與規則」進行客觀因素評分(包含之麵糰份量、形狀、重量長度等),任何產品於任何一項未達規則要求,扣該項目總分2分;之後再依照主觀因素評分。各項目總分數與客觀因素評分比例如下,比賽名次會在評分結束後立即公布並進行頒獎:
世界麵包
| 項目 | 分數 |
|---|---|
| 符合規則 | 10 |
| 法國麵包 | 40 |
| 健康營養麵包 | 40 |
| 手揉麵包 | 50 |
| 三明治麵包 | 40 |
甜麵包
| 項目 | 分數 | ||
|---|---|---|---|
| 符合規則 | 10 | ||
| 折疊裹油麵糰麵包 | 可頌 | 30 | |
| 精品級丹麥 | 30 | ||
| 布里歐麵包 | 僧侶頭布里歐 | 20 | |
| 可商業化布里歐 | 30 | ||
| 國家特色布里歐 | 20 | ||
藝術麵包
| 項目 | 分數 |
|---|---|
| 符合規則 | 10 |
| 技術創新 | 10 |
| 技術難度 | 45 |
| 最後30分鐘組裝表現 | 15 |
| 藝術美感 | 50 |
工作表現
| 項目 | 分數 |
|---|---|
| 遵守比賽規則 | 10 |
| 組織、技術、手法與嚴謹度 | 20 |
| 衛生與烤爐區清潔恢復 | 20 |
| 對助手的教學與指導能力 | 40 |
| 作品陳列展示 | 10 |
| 總計 | 550 |
決賽注意事項:
- 選手需於指定時間前至會場比賽區報到,比賽開始15分鐘後,選手仍未進入賽場則以棄權論。選手於比賽進行中,需離開比賽現場,應經評審人員二名共同准許,並派由工作人員陪同,離開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,離開期間比賽時間亦不暫停。
- 決賽選手與助手之服裝需穿著大會提供的廚師服、廚帽與圍裙,下半身自行穿著深色褲子、鞋子,並佩帶選手證,儀容應力求整齊、清潔、大方展現烘焙人員形象。選手於比賽期間需離開比賽現場時,廚師服不得外露(更換或以外套遮蔽),未能遵守者於衛生清潔項目酌予扣分。
- 選手應按已抽得之工作位置進行工具擺置,並於規定時間內,清點申請之材料,經清點無誤後簽名確認,事後不得異議。
- 選手需維護個人比賽場地的清潔與設備正常,比賽結束後的場地設備的清潔善後亦列入評分範圍。
- 選手於比賽進行中對評審人員之宣布或說明有疑問時,應立即於原位置舉手,經評審人員許可後,由兩名評審人員共同解答或處理,事後不得異議。
- 在比賽過程中,禁止選手相互交談或使用行動電話及任何電子通訊工具。
- 比賽期間遇停電、設備故障及其他意外事故,應立即舉手,通知主辦單位處理。